今年4月,我市修订并印发了《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潍发改能源〔2025〕109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5月10日已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今年4月,我市修订并印发了《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潍发改能源〔2025〕109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5月10日已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为方便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知晓和正确理解《若干政策》相关内容,有效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2021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潍政办字〔2021〕179号),对我市氢能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共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45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建成6座加氢站,氢能产业发展已现雏形。该政策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但氢能产业各链条仍旧处于培育起步阶段,市场化程度较低,国家“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还在关键攻关阶段,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国家部委进一步明确了氢能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通过公共财政等方式持续支持产业发展不可或缺。为此,立足我市实际,借鉴省内外经验做法,修订并正式印发了新一轮《若干政策》。
二、主要内容
该《政策》共10条,较为完整地覆盖了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条,对产业各环节都提出了支持措施,保障政策的延续性、确定性,坚定市场主体投资信心,增强了相关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为氢能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主要内容包括:
(一)鼓励开展天然气管道掺氢及纯氢管网建设。掺氢管道和化工园区外输氢管道,暂按城镇燃气管道管理,并对掺混站和纯氢管道等项目进行补贴;
(二)支持扩大氢燃料电池车辆应用。鼓励在单位公务用车、物流配送、渣土运输等领域,优先采购氢燃料电池车辆,并研究制定特定路权等支持政策;
(三)支持加氢站建设和运营。对2024年—2026年建成的加氢站、加氢站加氢,继续给予补贴;
(四)加强氢能制储运扶持。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延伸氢能产业链条,支持打造氢能示范产业园区、高压大容量管束集装箱车辆等氢气输运;
(五)支持氢能社区建设。鼓励企业、社区安装使用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设施并给予补贴;
(六)引育氢能产业高端人才。开辟氢能产业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鼓励校企合作,定向培养氢能产业人才;
(七)支持氢能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国内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在我市建设创新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氢能产业链企业争创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争取省级平台项目支持;
(八)支持参与氢能行业标准制订。鼓励企业参与氢能领域技术标准制定,对主导参与制定的,分层级给予资助;
(九)发挥氢能科普基地作用。建成潍坊氢能科普基地,打造具有潍坊特色的青年科普宣传教育基地、氢能产业示范窗口、产业招商服务平台、产学研交流平台;
(十)加大氢能产业金融扶持。鼓励银行、保险企业、社会资本以及各类基金为燃料电池产业链创新企业提供支持。
三、政策提升
1.增强执行性。本次政策修订,总结在上一轮政策具体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充分考虑到当前财政收支情况,取消县财政配套补贴的规定,采取市级财政全额承担补贴的方式,切实保障各项资金补贴政策可落地、可执行。
2.提高时效性。本次政策部分子项,主要是加氢站建设和运营,采取退坡机制,如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的固定式加氢站,2024年、2025年、2026年建成分别奖补(上限)130万元、100万元、60万元,鼓励企业“先干多得”,促进加氢站及早补齐短板。
四、下步计划
下步,市财政将会同城管、住建、工信各分项的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奖补实施细则,重点探讨财政补贴资金直达路径,可参照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补助政策的相关做法,采取县级初审、市级终审、市级直接兑付的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时效,减少各市场主体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