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472号提案的答复》。
在氢能产业发展方面,经过五年示范期发展,形成了覆盖氢气制备、储运、加注、应用整车整船产业链、已集聚63家氢能上下游产业链创新企业主体。氢燃料电池公务样船、小型飞机样机研制完成,可生产8.5米-12.5米多型氢燃料电池客车、36吨等多型氢燃料电池重载卡车。2024年下线326辆氢燃料电池汽车,陆续打造开辟环卫清扫、城际物流、市内通勤、冷链物流和港口短驳多场景示范,氢能产业年产值约120亿元,同比增长10%,呈现加速增长态势。
布局绿电制氢—合成绿甲醇、绿氨—船舶加注、化工应用、出海转运的绿色新能源“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打造长兴岛(西中岛)生产基地和大窑湾港区加注中心。支持金普新区、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创建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基地,促进储能技术和装备本地化应用,加大重载卡车、轻型物流车等各型氢燃料电池车推广使用力度。推动金普新区工业副产氢提纯项目开工建设,加快谋划推动融科储能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生产线一期和新型储能装备数字化基地二期等一批项目建设,推动全市氢能产业产值超过150亿元、储能及相关产业产值超过100亿元。
以下为原文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472号提案的答复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制造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我局作为主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市委金融办作为会办单位共同予以落实。在建议中,您详细阐述了我市制造业的优势和短板,并提出了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参考价值的建议。为做好此提案办理工作,我局和相关部门仔细研究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梳理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科技政策、金融政策,结合我市制造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实际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办理意见。
二、对提案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明确制造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重点
近年来,我市始终积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大连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以《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为统领,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明确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生命安全、洁净能源和新材料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产业。贯彻落实国家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以产业集群化发展为目标,在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路径,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产业集群。
1. 推动低空经济发展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推动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政策体系方面,我市印发《大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大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同时编制完成《大连市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办法》。在低空平台建设方面,我市已初步形成《大连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平台建设及运营方案》,能够通过大连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的系统界面,对已注册通用航空飞行器飞行计划信息、飞行轨迹信息、以及我市空域使用信息可视化。在应用场景方面,我市重点推动市文体旅集团与大连低空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大连欧亚直升机公司合作,在东港、星海湾游艇码头设立直升机起降点,开发“空中看大连”低空观光航线。
2. 推动工业软件产业集群发展
近年来,我市依托本地高校科研资源富集、软件产业基础优势明显和应用场景需求旺盛的基础条件,积极推动软件技术与制造技术、自动化技术、管理技术等相互融合,构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业软件生态。贯彻落实国家工业软件自主可控有关要求,出台《大连市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将工业软件纳入我市软件产业转型升级“1+4”产业赛道重点推动。同时,制定《大连市培育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实施方案》,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
3. 推动工业母机产业集群发展
我市成立以邱宝林副市长为牵头领导的大连市工业母机产业集群推进专班,统筹推进全市工业母机产业集群发展工作。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增值税加计抵扣政策,并推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通用集团大机床等在连企业、大连理工大学和黄海实验室等科研院所积极参与由沈阳机床牵头的辽宁省工业母机创新中心建设。2024年,我市工业母机产业集群全年产值达到173亿元,同比增加15.3%。目前,本地配套率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仍需提高、共性基础技术研究及技术研发偏弱以及高档数控机床的关键功能部件一定程度依赖进口等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
4. 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在氢能产业发展方面,经过五年示范期发展,形成了覆盖氢气制备、储运、加注、应用整车整船产业链、已集聚63家氢能上下游产业链创新企业主体。氢燃料电池公务样船、小型飞机样机研制完成,可生产8.5米-12.5米多型氢燃料电池客车、36吨等多型氢燃料电池重载卡车。2024年下线326辆氢燃料电池汽车,陆续打造开辟环卫清扫、城际物流、市内通勤、冷链物流和港口短驳多场景示范,氢能产业年产值约120亿元,同比增长10%,呈现加速增长态势。
5. 推动机器人产业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指示精神,今年5月13日,我市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25〕10号),并配套出台《大连市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大科发〔2025〕131号),在水下机器人、 数字孪生检测机器人、仿生机器人、具身智能机器人、微纳操作机器人、行业垂直大模型、生物制造、仿生机器人、具身智能机器人、微纳操作机器人、智能座舱等重点领域方向,加强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开发,加快应用场景开放创新,并提供低成本高品质产业空间,大力推动以机器人等为载体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
(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出台《大连英歌石科学城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建立英歌石科学城理事会,健全“管委会+公司”运行机制。2024年10月15日,英歌石科学城开城,首批200多个细分领域实验室1000余名科研人才确定入驻。推进辽宁实验室、大连实验室打造体制机制改革“政策特区”和“试验田”。辽宁滨海实验室建设化工AI大模型测试验证平台,牵头组建省新能源重点实验室群。辽宁黄海实验室加快建设智能制造标准化检测平台,牵头组建省工业母机重点实验室群。聚焦洁净能源、高端制造等重点产业,布局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下一代电源技术等3家概念验证中心纳入建设试点,数字化市场化服务平台“连科荟”落地运营,推动科技成果与市场主体无缝对接。组织大连机车车辆等头部企业24家次与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等央级科研单位开展专场对接,达成合作意向44个。
(三)着力发展耐心资本
1. 基金政策情况
我市出台《大连市政府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大政办规发〔2023〕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出资设立大连市政府引导母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主要投向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质生产力领域。该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管理,进一步发挥引资、引技、引才的放大器作用。《管理办法》明确母基金原则上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的模式进行运作,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构建天使类、创投类、产业类的基金投资体系。由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国资运营公司)分别负责天使、创投、产业类子基金工作,推进相关子基金组建工作。
2. 基金组建情况
引导母基金参与组建达晨财智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中天(大连)数字智能创业投资基金、大连卓源智享创业投资基金、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太平湾招控股权投资基金等5只基金,其中天使类子基金1只、创业投资类子基金2只、产业发展类子基金1只,参与组建国家级母基金1只,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智能制造、数字经济、半导体、服务贸易、锂电等领域企业发展。参股基金总规模150.5亿元,其中包括参与组建的国家级母基金100亿元,我市母基金认缴规模7.1亿元,已完成实缴0.8亿元。我市出台《大连银行业保险业科技型企业金融对接专项行动方案》《大连银行业科技支行建设工作指引》,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现场为科技企业授信11.5亿元,首批6家科技支行挂牌成立,首支市政府参股的天使投资子基金成功组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我市将贯彻落实好已经出台的科技、产业、金融等政策措施,结合当前的《大连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做好《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十五五规划》、《大连市装备制造业十五五规划》等系列子规划编制,立足产业基础、比较优势和开辟新赛道等方面,聚焦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打造高能级产业体系,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发挥政府基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耐心资本为我市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金融动力。
1. 优化产业布局
一是培育以通用航空和无人机为重点的低空经济产业,落实《2025年大连市低空经济工作要点》,实施应用场景启航、低空经济筑基、政策保障提升、低空示范引领、低空产业落地等5大工程33项工作任务,推动我市低空经济从“起步”到“起飞”。
二是超前布局新一代人工智能、元宇宙、增材制造、第三代半导体等未来产业,积极谋划一批相关领域重大科技研发平台和产业项目落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5%以上。
三是布局绿电制氢—合成绿甲醇、绿氨—船舶加注、化工应用、出海转运的绿色新能源“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打造长兴岛(西中岛)生产基地和大窑湾港区加注中心。支持金普新区、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创建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基地,促进储能技术和装备本地化应用,加大重载卡车、轻型物流车等各型氢燃料电池车推广使用力度。推动金普新区工业副产氢提纯项目开工建设,加快谋划推动融科储能全钒液流电池电解液生产线一期和新型储能装备数字化基地二期等一批项目建设,推动全市氢能产业产值超过150亿元、储能及相关产业产值超过100亿元。
2. 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产业集群发展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抓手。借我市“大盘绿色石化”和“沈大工业母机”产业集群成功获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之机,对接辽宁省关于“沈大工业母机”等产业集群发展思路和工业母机创新中心建设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市工业母机、新能源、船舶与海工装备、航空装备等重点产业集群创新发展。
二是深入实施“双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助力精细化工、船舶与海工装备等集群数智转型。按照《大连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中央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规定,我市组织开展中央奖补资金支持项目遴选,65个项目成功获取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中央奖补资金五千余万元。下半年,积极争取并用好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等支持政策,推动智能化改造,加快省级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三是推动自主可控工业软件研发,助力本地工业软件企业发展壮大;同时,结合新型工业化工作部署,推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和工业操作系统更新换代,从供需两端共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3. 加快优质企业培育
目前,我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0家,数量位居东北第一。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8家,占全省48%。多年来,我市“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数量稳居东北第一,但是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推动《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地落细落到位,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要求,从“点、线、面”多个维度培育壮大我市优质中小企业群体。持续加强调度,加大对区市县、先导区工作督导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工作合力,构建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4. 强化金融助力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对基金设立、募资、运行、退出全流程进一步规范,完善母基金制度体系,探索建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母基金和子基金的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及时优化基金结构和投资策略。对天使类和创业投资类子基金,研究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放宽基金存续期要求、延长基金绩效评价周期,推动母基金在支持产业发展及创新创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依托市区两级引导基金,联合域内外优质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合作,举办投融资路演活动及对接活动,撬动更多耐心资本为我市新质生产力注入金融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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